张印富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北京合同纠纷网,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合同纠纷案例,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高级合伙人,盈科盈科涉军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离婚协议中约定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房产,能否撤销?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他人,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该夫妻另一方发现后是否有权要求受赠人予以返还?是可以要求全部返还?还是部分返还?
国务院令第387号 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发〔1993〕30号 发布:1993-11-03 实施:1993-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1993-11-03 实施:1993-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1989-11-21 实施:1989-1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已于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已于2003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